三株一夜之间从天堂到地狱,直接原因是一场官司。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一位老人买了三株口服液,喝了,死了。医院判定“三株药物高蛋白过敏症”,法院判定:消费者xxx喝了三株口服液后导致死亡,由三株公司向死者家属赔偿29.8万元。继而,多家新闻媒体广泛报道:8瓶三株口服液喝死一条老汉。三株垂危!
而三株方面认为:
1、三株不是高蛋白食品,原告称死者因服用三株死亡,却无法提供验尸报告以证明;
2、三株口服液产品说明上写明“异性蛋白过敏者慎用”;
3、死者96年初即住院,5月26日病危,6月3日开始服用三株,9月3日死亡,因保健品过敏死亡,不会用这么长时间;
4、法院判决书中,加入上商业竞争者所用攻击语句,不合常理;而且,法院休庭15分钟就当堂宣读6000字的判决书,显然是未审先判;而且,一审判决后,在三株公司提出上诉的情况下,常德中级人民法院将一审结果主动寄往中央以及一些地方新闻媒介,并向部分媒体提供“8瓶三株要了一条人命”的署名文章。在各大新闻单位散发的稿件上盖有常德中院的公章,而且稿件的作者之一就是该案的审判之一,这不奇怪吗?
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
问题:如果你是三株的领导,你当时会怎么做?怎么做才能救三株于水火之中?
注:此问题无标准答案,大家随便说自己的看法。如果你确信自己的答案足够完美,那建议你别玩it了,直接拿着自己的方案去找史玉柱好了。
[Edit on 2004-2-11 3:13:52 By 张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