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论电子商务中的权责关系
一、当当
那次当当四周年店庆,全场免运费,买了几块钱的东西,正打算提交,看见购物车页面上写着“购物满30元,赠10元礼券”,我琢磨着挺合算,就又买了几件,凑够30元。过了几天商品收到了,礼券还没进账户,到客服论坛一问,说是根本没这一回事,可能是网页出错了。
谢天谢地!还好错得不太厉害,你要是在页面上写着“购物满10000元,免费赠送一台P4电脑!”,那我傻乎乎的说不定真上当呢,到时候你再告诉我“没这回事,网页出错了”。咳,哪位兄台借我一条绳子?
你的网页出错了,却要我承担责任?什么逻辑?10元钱的确也不值得追究,但是,当当,你别指望再从我身上赚到一分钱。
想起网上流传的某大公司(似乎是微软)的面试题:“如果1万6千元的笔记本标错价为1万2千元,结果被买去了,请问怎么要回那4千元?”这真叫我奇怪,你凭什么要回那4千元!是自己的错就要自己承担!把自己的错误转嫁给消费者?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二、卓越
10月18日在卓越定了一份《经济观察报》,过了近两个月(网页上写着一个月内该报会与我联系——但不是第一天上网了,这里不想讨论效率问题),《经济观察报》来信说我的城市不在配送范围内,建议我改定电子版(诸位,我可不是傻瓜!),或者可以邮寄,但是寄没了算我倒霉!我靠,不在配送范围内那你不早说,我又去了卓越,打开《经济观察报》的订阅页面,找来找去就是没看见所谓的“配送范围”;回信质问,说是可能我没注意,而且拿出一个网址,上面写着合作城市:北京、上海、广州。这里,也不想说合作城市是个什么概念,青岛市2008年奥运会的合作城市,你这个算什么东西?问题的关键在于:我靠,不是没注意,而是我压根就没看见这个页面(该页面是N久前的一个广告)!
唉,不佩服不行,这招比当当都绝!我已经考虑好了,将来做生意就这么来:某人从我这里买了一台笔记本,打算搬走呢,我告诉他“对不起,您还需要支付××费××××元”“为什么?”“因为我们有这个规定啊”“什么规定,我怎么没看到?”——这时,只见我酷酷地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破纸来。“靠,啥米玩意?我没见过啊”——谁管你见没见过!
得了,不幻想了,偶还丢不起这张脸。来来来,我的钱包在这里,您看着抢吧!
诸位,有理走遍天下,这事当然不能这么算了,所以我又写信给《经济观察报》,谴责其“说轻了是不负责任,说重了是欺骗消费者”云云,并且要求他们联系卓越给我退款,这次他们倒很客气“对不起,请自行联系卓越退款”。
我倒,这是你的错耶!凭什么拿你们的错误来耽误我的时间!
算了,对这样的无赖生气也没用,写他们回了一封信,上书两字“无耻”,然后写信给卓越要求退款,过了一天多(呵呵,不谈效率),回信来了,要求把商品寄回,他们再给办理。天地良心,一份经济观察包我都没收到,拿什么退给你!
CNMD,我是受害者耶,你们对不起我,还得我叫你们爷爷不成?老规矩,卓越也好、《经济观察报》也好(一丘之貉,狼狈为奸),别再想从我这里拿到1分钱!
三、权责
什么是权利?权利是可享受特定利益的法律上之力。法律上之力是由法律所赋予,受法律的保障与支持的一种力量。那么在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有哪些权利?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是知情权,就是明明白白消费,像卓越那样,一个页面这样说,一个页面那样说,谈什么“明明白白消费”?权力还有索赔权,咳,在与中国大大小小电子商务公司打交道的过程中,这个权利我都想放弃了。为什么,因为索赔的成本远高于能获得的赔偿!(消费者基本权利:安全权 知情权 选择权 公平交易权 索赔权 受尊重权)
那么,在电子商务中,企业的责任有哪些?我觉得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不欺骗消费者。现在,哪个电子商务公司敢说自己尽到这个责任?你站出来给我瞧瞧!(8848?还欠我1块钱呢;hoyodo?别跟我提好又多,一说我就恶心;易趣?拉倒吧;云网?嗯,云网数字卡还不错)
该享受权利的没有权利,该承担责任的不承担责任!这就是中国的电子商务。
唉,当当和卓越算是国内最成功的电子商务公司(B2C)了,最成功的两家电子商务公司却连权责关系都搞不清楚,总是想方设法推卸自己的该负的责任,总是想方设法欺骗消费者,骗不了就制造种种障碍(如前所说,当你意识到索赔的成本远高于能获得的赔偿时,您还敢索赔吗?)。
狗日的电子商务!狗日的和当当卓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