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二事

  其一;前两天看报纸知道的,说吉林某化纤公司让铁路给托运两个车皮(或者两列火车)的化纤,结果不小心烧了,铁道部判定化纤是“自燃”,应该由化纤公司自主承担责任。

  报纸上对此的疑问是:铁道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

  此问真是振聋发馈。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其二;女友来长春时告诉我的:说我们的一个同学,去南方面试回来,临时买不到票,这是一个人过来说自己因故不走了,把票转让给你吧,同学不疑有诈,就买下了,结果上了车一看,那个位置已经有人了,叫来乘警一查——假票,同学没办法只好又补办了一张。

  这事儿把我吓出一身冷汗,早上送贾嘉回去的时候,拿着火车票瞅了半晌,也没看出票上有什么防伪的标志,旁边一个人说拿特殊的设备一扫描就知道了,但乘客肯定不会有这设备——所以,对乘客来说,唯一的办法是坚决不能从别人手里买票。不过,我听说,其实这些骗子和售票员是合伙的!

  其实问题的关键在于:这样的事情是第一次吗?铁路部门为解决这个问题付出了什么努力?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前几天读吴敬琏、茅于轼的文章,二老认为中国要发展市场经济必须要实现公平竞争和完善的法制,其实这些文章都很老了(2000年以前出版的),所以我读的时候,老是担心现在才读是不是过时了,现在看来一点都不过时。吴敬琏几年前说:改革,我们正在过大关——这个大关,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过去!

  两会开得倒是挺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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