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乡下人的悲歌》 到美国副总统候选人:J.D.万斯的开挂逆袭

近期热点无疑是特朗普被枪击,舆论认为已经锁定胜局,之后特朗普迅速宣布了副总统竞选搭档:J.D.万斯(以下简称万斯),对我来说这完全是一个陌生的名字。在媒体对万斯的介绍中,被提及最多的是他31岁时(2016年)写的畅销书《乡下人的悲歌》,恰巧图书馆有一本,借了出来周末看完。本文结合搜索到的信息,讲一下万斯描述的美国社会的一个切面,以及他是怎样逆袭的。

一、J.D.万斯的履历

1984年8月2日,出生于美国阿巴拉契亚地区俄亥俄州的米德尔敦,因为生父离家出走、妈妈吸毒+5次婚姻无法给予稳定的生活,很多时候居住在外婆家。

2003(19岁)-2007年,高中毕业后加入美国海军陆战队。在伊拉克服役,并担任公共事务专员。

2007-2009年,毕业于俄亥俄州立大学,获得政治学和哲学双学位。

2009(25岁)-2013年,就读于耶鲁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获得虎妈蔡美儿的青睐和帮助。

2013(29岁)-2016年,在彼得蒂尔旗下的硅谷风险投资公司Mithril Capital工作,担任执行副总裁。

2014年(30岁),与耶鲁同学乌莎(Usha Chilukuri)结婚。乌莎是一名印度裔美国律师。

2016年(32岁),出版自传《乡下人的悲歌》(Hillbilly Elegy: A Memoir of a Family and Culture in Crisis),连续两年成为亚马逊畅销书榜首。

2017年,回到俄亥俄州并创立了Narya Capital,一家以中西部为重点的风险投资公司。

2019年,与Netflix合作,将《乡下人的悲歌》改编成电影,于2020年上映。

2021年,宣布竞选2022年俄亥俄州联邦参议员席位,2022年,当选为美国联邦参议员,代表俄亥俄州。

2024年(40岁),成为特朗普搭档,美国副总统候选人。

二、 关于《乡下人的悲歌》

这本书出版于2016年,连续两年都是亚马逊畅销书榜首,可见书中的内容切合了当时美国社会的关注点。回想80年代到2016年,正是我国改革开放一路向上的时候。2016年我还在美团负责零售业务,觉得世界(现在看其实是中国)还很美好,王兴转述的那句著名的「2019年可能是过去10年最差的1年,但可能是未来10年最好的1年」还没有说出来。

现在已经很少被提起的比较优势理论认为,如果一个地方劳动力成本更低,那就应该向该地迁移,所以一些工作机会转移到了中国(也有一些开发工作转移到了印度);我觉得比较优势潜台词是:如果你觉得你失去了工作机会,那你也可以选择像中国人一样接受低薪、高强度的工作啊,否则就是你自己放弃了。

但总之,至少一种相对普遍的观点认为:中国制造业的崛起,导致很多美国人失去工作,所以他们痛苦,于是他们吸毒、酗酒。

我觉得这本书妙就妙在它是一本「自传」,如果抛开「自传」这个形式,可能就是一本社会观察。例如我新近读完的《履单》,主要是讲以亚马逊为代表的科技公司如何进一步加剧了美国社会的撕裂和贫富分化。万斯在书中也说,当时其实已经有很多社会观察类的书籍,但旁观者和亲历者还是不一样的,作为自传,就更容易让一个群体觉得是自己人在说话,所以万斯后来成为俄亥俄州的参议员,也就顺理成章了。

整本书大致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1-9章,内容是在阿巴拉契亚(米德尔敦+杰克逊)的童、少年。

第二部分,10-13章,内容是逃离阿巴拉契亚,从海军陆战队到耶鲁。

第三部分,14-15章,内容是理解、反思、找补,上价值和升华的部分,也是比较虚的部分。

对这本书的批判大概有这么几个角度

1、简化归因、以偏概全。把自己的个人经历当作社会的普遍情况,忽视了多样性、复杂性。

2、重视个人,忽视社会。认为困境主要是个人不努力,忽视了社会影响、例如经济政策、教育制度等。

3、偏见、自我成就叙事、负面叙事:书中有明显保守主义倾向,例如「鼓励个人奋斗、反对福利依赖」,拔高自己通过努力实现美国梦,而对阿巴拉契亚地区和居民的描绘过于负面,甚至是“污名化”。

三、在乡下:逆境与挣扎

这部分的主要人物是:外婆、外公、妈妈、姐姐(同母异父)、和妈妈的丈夫、男友们。

对这本书的一个具体的批判是万斯其实不是乡下人,而且他过于美化自己,而忽略了家人们的努力。真正的乡下是杰克逊,而万斯大部分时间住在米德尔敦,是他的外公外婆走出了乡下,才让他有机会在城市生活。所以如果有一天万斯走到白宫,无疑是一次飞跃,但不能认为外公外婆走出乡下就是理所当然的。

作者补:就像我们过去的几十年,很多家庭都是:村里人(爷爷奶奶没怎么出过村子) → 城市人(爸爸的努力搬到了城市) → 中国人(我们的努力搬到了大城市,并且可以任意选择城市工作、生活)。但我们不能认为祖辈父辈的贡献微不足道。

总之,外公、外婆来到了米德尔敦,外公在当地的钢铁厂工作,然后就失去了工作机会,外公开始酗酒(文中没写清楚,所以不确定是不是因为失去工作酗酒),而外婆生性倔强,我印象深刻的一个故事是:外婆对外公说再酗酒就弄死他,外公一次酗酒回家,外婆就把汽油倒到外公身上点了一把火,11岁的女儿把外公救了回来。外公的典型人设故事是:一次在高速卫生间,女儿在洗手间没有很快出来导致外公担心,外公就持枪踹开了女洗手间的大门;总之就是外公酗酒、外婆暴躁,但对家人很好。在妈妈不能尽到义务的时候,照看抚养万斯和姐姐,外公去世、外婆受伤的时候,妈妈生气自己的子女和外公外婆关系好而和自己关系不好,总是说「她是我妈妈、不是你们的妈妈」,而姐姐回答「不是的,妈妈,外婆也是我们的妈妈」。

外婆外公有1子2女,虽然家庭鸡飞狗跳,但主角的舅舅和姨生活还好,但妈妈受到的负面影响很大,导致的结果是妈妈成为护士一次偶然因素接触了病房里的违禁药物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对妈妈人设的典型描述是:万斯每个学期都要换一个继父(妈妈有5个丈夫,多个男友);妈妈总是说会戒毒但从未成功,妈妈一次接孩子回家半路飙车撞电线杆子要和万斯同归于尽,万斯逃到陌生人家里报警,警察抓走了妈妈;妈妈吸毒后为了逃避尿检让万斯提供尿液,万斯拒绝说不能这样,其实还有个原因是在当时的继父家看到了大麻所以觉得自己尿液也不干净,这个事实让外婆觉得不能再让妈妈带孩子了。虽然如此,妈妈还是尽量给了自己能给的,例如圣诞礼物,而且妈妈还给办图书馆的借书卡,给万斯买书、鼓励万斯读书。

在这样一个家庭里,当妈妈不在的时候,姐姐一直承担了妈妈的义务,姐弟两个人扶持着生活,后来,姐姐有了自己的家庭,万斯就去和外婆生活。

题外话是:万斯和生父恢复联系后,有一段时间经常去生父家生活,他觉得生父家的生活很好,不用整天担惊受怕,但妈妈又生气,才发生了上面的撞车事件。

总之,和妈妈在一起的日子心惊胆战,鸡飞狗跳,频繁换爹;而生父、姨,主要是外婆给了逃避的港湾。

四、开挂逆袭:奋斗和人脉

本来,可能万斯会觉得如果一直这么下去,他也会成为典型的乡下人:酗酒、吸毒。然后见证奇迹的时刻开始。

万斯的第一个重要的选择是加入海军陆战队,海军陆战队的履历对他有3个帮助,我行、我可以、我顿悟;我行是坚持下来海军陆战队的训练成为一个海军陆战队队员,我可以是在伊拉克因缘巧合(正常要比他高4级军衔才可以,这很重要)成为公共事务专员并且做得很好得到嘉奖,我顿悟是在伊拉克给了一个小孩一颗巧克力小孩特兴奋,突然顿悟我的悲惨生活其实是别人的理想生活(所以可能就不那么怨天尤人了,顿悟确实很重要)。

第二个重要选择是读书,大学草草略过主要是提了嘴提前毕业,之后虽然觉得大概率失败但还是报了耶鲁法学院,到了耶鲁的部分,万斯在文中也直接提出,影响自己的核心是人脉,包含:虽然面试表现不好,但推荐人打电话挽救了他;学院教授虎妈蔡美儿给了他很多帮助,包含让他放弃某个法官助理选择乌莎,包含后面帮助他和乌莎介绍工作;乌莎一直陪伴着他帮他克服一些人性的缺点;彼得蒂尔到耶鲁讲座让他意识到自己并不想做法官后来去彼得蒂尔旗下的的投资机构做了投资人后来成立了自己的投资机构,等等。

虎妈蔡美儿的成名作是《虎妈战歌》,讲的是自己怎么用中国式教育,培养了两个读哈佛的女儿。蔡美儿后来陷入为美国大法官卡瓦诺「选妃」的争议。

彼得蒂尔是科技圈第一个站出来支持特朗普的人。它是PayPal创始人之一,Facebook第一个投资人,《从0到1》作者。

五、反思 → 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没想到美国人写书和我们的小品一样,最后都要找补、上价值。

本书14章内容是ACE(童年创伤),美国工人阶级40%有ACE,非工人阶级29%有ACE;然后说外公自责自己没有教育好妈妈才导致这个结果,然后说自己开始没有试着去理解妈妈,但确认妈妈不是坏人。

15章说自己功成名就后,而妈妈活的很艰难,无处可去,所以自己就回到家乡试图帮助妈妈。然后,自问很多人会想怎么帮助他们,美国也试图努力帮助乡下人,但其实他们根本不了解乡下人,所以很多政策可能适得其反。

可能是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反正这两部分给我感受是这样:

1、妈妈虽然给我带来了灾难,但我逐渐试着理解她,也不会对她不管不顾。所以我是个好人。我的感受是:从怨恨到理解,但从没有感恩。

2、他们不了解我们乡下人,很多政策适得其反,是错的。所以给我投票吧(当然,写书时万斯还没从政),虽然我也完全没提我怎么做(也许后面从政后有了施政纲领?)。

不管是什么原因,美国舆论对万斯也有批判的声音,除了前面提及的对《乡下人的悲歌》这本书的质疑之外,典型的批判有两点

1、万斯写书的时候,主要观点是乡下人的不幸是因为他们自己,从政后,则转变观点认为乡下人的不幸是外因——例如被中国人抢了工作。

2、万斯之前批评特朗普,在特朗普再次竞选后,一转身就投到特朗普门下。

所以我的感受是:万斯的家庭给他了珍贵的个人财富,但没有给他价值观,所以他最后成为了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致力于追求个人的成功,是非无所谓。当然,这个感受大概率是不对的,一是,我个人其实是鼓励观点的变化的,我并不觉得以前认同A现在认同B是错的,何况政治观点本来就没有对错;二是,毕竟我也是只看了本书,看了几篇新闻,绝不敢说了解他。

六、读后感:每一步都算数

在《乡下人的悲歌》里,母亲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角色,即使在最后的找补,万斯也只是说理解了母亲(我怀疑只是为了自己的个人形象)。但我其实觉得,万斯的成就最应该感谢的就是母亲。不管是有意无意(实际兼有),母亲让他做到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书中只是提了一嘴,但我印象深刻的是,母亲总是鼓励他读书(张磊的《价值》里也提到他有个亲戚是图书管理员所以他读书很多对他成长起了很大帮助),给他办卡、买书、鼓励(原文:母亲非常在意精神上的进取,没有什么能比我看完一本书或是要开新书看时能让她更高兴),这是有意的。

无意的部分是:1、每年换一个继父,无疑是悲剧,作者也没怎么提(只是说继父人都挺好的,但最后都会离开),但我相信和继父打交道的经历会给万斯极大的锻炼,我甚至猜测是他后期能建立起来人脉的最核心因素;2、小小年纪就和姐姐一起养家,这无疑是财富,看看我们现在大学生就理解了,他们可能连燃气灶就不知道怎么打开;3、离开这样的家庭给了他抵抗的动力,推动他一路向上。

所以,我觉得母亲是:被生活、失败、毒品压弯了腰、但努力地想为孩子好,最终却让孩子远远的离开自己。没有人是喜欢逆境,任何父母也不会刻意为孩子制造逆境,但逆境确实是财富(之前看乔布斯传和马斯克传,发现他们也都面临类似的逆境),当然,只有走出来才算。

关于这一部分,我特意在各个AI问「J.D.万斯能取得现在的成就,他的妈妈有怎样的贡献?」,这波文心一言的回答很合我心意。

书中没有讲万斯为什么获得了蔡美儿、彼得蒂尔的青睐,但我猜测不外乎是:逆境中培养的区别于妈宝男的能力(来自母亲)、社交能力(可能来自母亲的男友们)、阅历和写作(可能来自母亲的鼓励阅读)、不屈不挠(来自外婆、外公)。

逆境如挽弓,挽弓当挽强,强则迅,过则断。万斯这把弓最终是挽强后射出,迅猛的逆袭,但风险是如果他没有及时的从母亲阴影中走出来,可能就断了,所以他的外公外婆的主要贡献是在他可能断弦的时候,给他了港湾来缓冲,在这个角度,他在书的扉页写着「献给外婆和外公,这两位乡下人一直是保护着我的「终结者」」也是恰如其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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